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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b1670946/2021-00271
生成日期
2021-05-10
公開日期
2021-05-10
文件編號
發(fā)布機構
經濟發(fā)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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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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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概述
應急科普丨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知識手冊1、紅線意識:人命關天,發(fā)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。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。
2、安全生產方針: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。
3、訓詞內容:對黨忠誠、紀律嚴明、赴湯蹈火、竭誠為民。2018年11月9日,習近平總書記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并致訓詞。
4、“四鐵”工作要求:以鐵的擔當盡責、鐵的手腕治患、鐵的心腸問責、鐵的辦法治本。
5、安全責任體系: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失職追責。
6、安全生產“黨政同責”:是指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體系,強化黨委、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。黨委、政府主要負責人同為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,對本行政區(qū)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,對安全生產工作重大事項,要親力親為、親自過問、親自督辦,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。
7、安全生產“一崗雙責”:是指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既要對分管業(yè)務工作負責,也要對分管業(yè)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,實行“一崗雙責”。各級黨委常委、政府班子成員對分管領域和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。各級黨委、政府工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。各級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按照“管行業(yè)必須管安全、管業(yè)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”的要求,在計劃、安排、檢查、總結、考核業(yè)務工作時,必須同時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并抓好督促、落實。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要將履行安全生產“一崗雙責”的情況,作為年度述職的重要內容。
8、三個必須:管行業(yè)必須管安全、管業(yè)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。
9、五級五覆蓋:省、市、縣(區(qū))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區(qū))五級;“黨政同責”全覆蓋、“一崗雙責”全覆蓋、“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安委會主任”全覆蓋、“向黨委組織部門報送轄區(qū)內安全生產工作情況”全覆蓋、“管行業(yè)必須管安全,管業(yè)務必須管安全,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”全覆蓋。
10、企業(yè)五落實五到位:
五落實:落實“黨政同責”要求,董事長、黨組織書記、總經理對本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;落實安全生產“一崗雙責”,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;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,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,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;落實安全管理力量,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,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(yè)安全管理人員;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,定期向董事會、業(yè)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,并向社會公示。
五到位:安全責任到位、安全投入到位、安全培訓到位、安全管理到位、應急救援到位。
11、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: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,共7章114條。
1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》: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,共7章70條。
13、《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》: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,共五章56條。
14、安全生產宣傳“五進”:進農村、進社區(qū)、進企業(yè)、進學校、進家庭。
15、安全生產月:今年6月是全國第19個安全生產月,活動主題“消除事故隱患,筑牢安全防線”。
16、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時間:每年6月16日。
17、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:12350。
18、安全生產“三同時”: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
19、問責條款:
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第七條規(guī)定:黨組織、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(guī),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,有下列情形之一,應當予以問責:……(九)履行管理、監(jiān)督職責不力,職責范圍內發(fā)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、群體性事件、公共安全事件,或者發(fā)生其他嚴重事故、事件,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……。
《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:有下列行為之一,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,予以警告、記過或者記大過;情節(jié)較重的,予以降級或者撤職;情節(jié)嚴重的,予以開除:……(二)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,玩忽職守,貽誤工作的……。
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<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(guī)定>;的通知》(廳字〔2018〕13號)提出,履職不到位、阻撓干涉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或者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以及對遲報、漏報、謊報或者瞞報生產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、對發(fā)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、有其他應當問責情形的,將受到問責,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,由監(jiān)察機關依法調查處置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“一票否決”制度,對因發(fā)生生產安全事故被追究領導責任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,在相關規(guī)定時限內,取消考核評優(yōu)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,不得晉升職務、級別或者重用任職。對工作不力導致生產安全事故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擴大,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,應當從重追究責任。對主動采取補救措施,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損失或者挽回社會不良影響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,可以從輕、減輕追究責任。對職責范圍內發(fā)生生產安全事故,經查實已經全面履行有關職責,并全面落實了黨委和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的,不予追究地方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的領導責任。
20、“一票否決”制:生產安全責任事故“一票否決”是指在否決期內,負有事故責任的部門、單位取消評優(yōu)、表彰等資格,部門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取消評先、獎勵等資格。
21、“一票否決”條件: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或市政府各部門、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責任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:(1)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不合格的;
(2)年度內煤礦、道路交通、危險化學品、消防行業(yè)(領域)發(fā)生一起重大以上責任事故或者兩起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,或者其他行業(yè)發(fā)生一起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;
(3)其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。
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責任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:
(1)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不合格的;(2)兩年內發(fā)生過較大及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;(3)列入安全生產誠信“黑名單”的;(4)未依法依規(guī)報告生產安全事故,存在遲報、漏報、謊報、瞞報行為的;(5)未及時科學組織開展搶險救援、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擴大的;(6)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按時限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;(7)發(fā)生暴力抗法的行為,或未按時完成行政執(zhí)法指令的;
(8)其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。
22、六大高危行業(yè):煤礦、危險化學品、非煤礦山、建筑施工、煙花爆竹、民用爆破物品。
23、安全生產“三非”:非法生產、非法經營、非法建設。
24、安全生產“三違”:違章指揮、違章作業(yè)、違反勞動紀律。
25、安全生產“三超”:工礦企業(yè)生產超能力、超強度、超定員和交通運輸單位超載、超限、超負荷運輸。
26、安全生產“四不傷害”:不傷害自己,不傷害別人,不被別人傷害,保護他人不被傷害。
27、四不兩直:不發(fā)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聽匯報、不用陪同接待、直奔基層、直插現(xiàn)場。
28、雙隨機抽查機制:隨機抽查檢查對象、隨機選派執(zhí)法檢查人員。
29、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“五個一批”: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隱患,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,通報一批黑名單,取締一批非法違法企業(yè),關閉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(yè)。
30、隱患排查治理五到位:整改責任、措施、資金、時限、預案。
31、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:安全風險等級管控、隱患排查治理。
32、事故等級劃分:特別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。特別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傷(包括急性工業(yè)中毒,下同),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;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,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;較大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,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;
一般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傷,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。
33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時限:
(1)事故發(fā)生后,事故現(xiàn)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;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,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(fā)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。情況緊急時,事故現(xiàn)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(fā)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。(2)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,應當依照下列規(guī)定上報事故情況,并通知公安機關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、工會和人民檢察院:特別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;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;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。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(guī)定上報事故情況,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。國務院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(fā)生特別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的報告后,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。必要時,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。
(3)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,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。
34、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“四不放過”原則: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,事故的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,廣大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,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。
35、突發(fā)事件:指突然發(fā)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,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、事故災難、公共衛(wèi)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。
36、突發(fā)事件四個要素:性質、嚴重程度、可控性和影響范圍。
37、突發(fā)事件等級:按照社會危害程度、影響范圍等因素,分為特別重大、重大、較大和一般四級。
38、應急準備:是指為有效應對突發(fā)事件而事先采取的各項措施的總稱,包括意識、組織、機制、預案、隊伍、資源、培訓、演練等各種準備。
39、應急管理四個階段:預防、預警、響應、恢復。
40、應急管理“一案三制”:應急預案、應急體制、機制和法制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