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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第二條第四款丁類工作場所 (營造工程) 之丈量方式、評估范圍、危險作業(yè)起始時點認定基準」

 

勞檢四字第0930062498號

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四字第0930062498號令訂定發(fā)布
  ┌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┐
  │項│工程類別│丈 量 方 式│ 評估范圍 │危險作業(yè)起始│備│
  │次│    │       │      │時點    │注│
  ├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┤
  │一│建筑物頂│自地面高程線至│以一建造執(zhí)照│建筑物基礎 (│ │
  │ │樓樓板高│最高樓層頂版之│范圍內之建筑│含基樁) 、地│ │
  │ │度在五十│高度。    │物任一頂樓高│下室、擋土設│ │
  │ │公尺以上│       │度超過五十公│施 (如連續(xù)壁│ │
  │ │之建筑工│       │尺以上者,該│、鋼板樁、擋│ │
  │ │程   │       │建造執(zhí)照范圍│土柱等) 及支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內之所有施工│撐?!   々Α々?BR>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之作業(yè)場所均│      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列入危險性工│      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作場所?! 々Α     々Α々?BR>  ├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┤
  │二│橋墩中心│量計兩相鄰之橋│工程合約中有│橋墩基礎 (含│ │
  │ │與橋墩中│墩頂部承載面之│任一跨距在五│基樁) 、擋土│ │
  │ │心之距離│斷面中心,沿橋│十公尺以上者│設施及支撐、│ │
  │ │在五十公│梁設計線形之中│,合約橋梁施│圍堰、基礎開│ │
  │ │尺以上之│心線間之距離。│工范圍應全部│挖?!   々Α々?BR>  │ │橋梁工程│       │列入評估?!々Α     々Α々?BR>  ├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┤
  │三│采用壓氣│采用壓氣作業(yè)之│采用壓氣施工│異常氣壓作業(yè)│ │
  │ │施工作業(yè)│工程?!   々ψ鳂I(yè)工程應全│設備之裝設。│ │
  │ │之工程 │       │部列入評估。│      │ │
  ├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┤
  │四│長度一千│長度計算:以個│隧道及豎坑工│一、隧道洞口│ │
  │ │公尺以上│別隧道論計,從│程之全部,包│  、邊坡保│ │
  │ │或需開挖│通達地面之坑口│括洞口邊坡保│  護工程。│ │
  │ │十五公尺│或豎坑等位置起│護及必要輔助│二、豎坑之坑│ │
  │ │以上之豎│算至隧道開挖終│工法:如灌漿│  口及地面│ │
  │ │坑之隧道│止點之通行距離│、抽排水、凍│  擋土支撐│ │
  │ │工程  │?!     々Y工法等地盤│  工程?!々Α々?BR>  │ │    │豎坑深度計算:│改良措施?!々θ?、必要之地│ │
  │ │    │自地面平行豎坑│      │  層改良輔│ │
  │ │    │設計中心線量測│      │  助工法如│ │
  │ │    │至豎坑底部最深│      │  灌漿、抽│ │
  │ │    │處所得之最大深│      │  排水、凍│ │
  │ │    │度。     │      │  結工法。│ │
  ├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┤
  │五│開挖深度│深度:自地面高│一、工程合約│一、基礎 (含│ │
  │ │達十五公│程線垂直量至開│  或建造執(zhí)│  基樁) 。│ │
  │ │尺以上或│挖范圍最低處之│  照范圍內│二、擋土設施│ │
  │ │地下室為│深度?!   々Α ≈抗ぉΑ ?(如連續(xù)│ │
  │ │四層樓以│面積:以設計圖│  程?! 々Α ”凇摪濠Α々?BR>  │ │上,且開│說 (含施工圖) │二、地面下與│  樁、擋土│ │
  │ │挖面積達│所示開挖范圍之│  地面上分│  柱等) 。│ │
  │ │五百平方│水平投影面積量│  屬不同合│三、必要之地│ │
  │ │公尺之工│計?!    々Α 〖s,則地│  盤改良輔│ │
  │ │程   │       │  面上構造│  助工法如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  物可不列│ ?。汗酀{、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  入安全評│  抽排水、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  估?! 々Α 鼋Y工法│ │
  │ │    │       │      │  等作業(yè)。│ │
  ├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┤
  │六│工程中模│支撐 (架) 之垂│模板支撐工程│一、自地面支│ │
  │ │板支撐高│直高度。自支承│及有關連部分│  撐者:模│ │
  │ │度七公尺│支撐架之地 (樓│?!    々Α “逯沃Α々?BR>  │ │以上、面│版) 面丈量至模│      │  基礎 (基│ │
  │ │積達一百│板底部之垂直高│      │  座、墊板│ │
  │ │平方公尺│度計算。非自地│      │  等) ?!々Α々?BR>  │ │以上且占│面支撐者 (如懸│      │二、非地面支│ │
  │ │該層模板│臂式支撐架、懸│      │  撐者:該│ │
  │ │支撐面積│吊式支撐架、橋│      │  模板支撐│ │
  │ │百分之六│架式支撐架等) │      │   (含自樓│ │
  │ │十以上者│,以支撐架最低│      │  版面架設│ │
  │ │    │處 (含底撐材、│      │  之底撐材│ │
  │ │    │托架、構臺等) │      │  、托架、│ │
  │ │    │丈量至模板支撐│      │  施工構臺│ │
  │ │    │底部之垂直高度│      │  等) ?!々Α々?BR>  │ │    │計算?!   々Α     々Α     々Α々?BR>  └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┘
臺灣當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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