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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依據標準:
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(tǒng)一標準》GB50300-2001
《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50203-2002
《砌體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03-2001(2002年局部修訂)
《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50202-2002
《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規(guī)程》JGJ98-2000
2、施工準備
2.1材料及主要機具:
2.1.1石料:其品種、規(guī)格、顏色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施工規(guī)格的規(guī)定,應有出廠合格證。
2.1.2砂:宜用粗、中砂。用5mm孔徑篩過篩,配制小于M5的砂漿,砂的含泥量不得超過10%;等于或大于M5的砂漿,砂的含泥量不得超過5%,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。
2.1.3水泥:一般采用325號腦筋渣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。有出廠證明入復試單。如出廠日期超過三個月,應按復驗結果使用。
2.1.4水: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。
2.1.5其它材料:拉結筋,預埋件應做好防腐處理。
2.1.6主要機具:應備有攪拌機、篩子、鐵鍬、小手錘、大鏟、托線板、線墜、水平尺、鋼卷尺、小白線、半截大桶、掃帚、工具袋、手推車、皮數桿等。
2.2作業(yè)條件:
2.2.1基礎、墊層已施工完畢,并已辦完隱檢手續(xù)。
2.2.2基礎、墊層表面已彈好軸線及墻身線,立好皮數桿,其間距約15mm為宜。轉角處應設皮數桿,皮數桿上應注明砌筑皮數及砌筑高度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