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,浙江省平湖市水域一空載落艙機船夜間追越一重載掛漿機船時,發(fā)生了一起撞船事故。通過調查認為:此類事故的發(fā)生,除了船舶超載、航行信號不規(guī)范等原因外,還與駕駛員在船尾駕駛室里視線受到限制有密切關系。
近年來,隨著內河航道整治、改造,航道條件明顯改善,航行在航道上的船舶越來越大。這些船舶體積大、馬力足,但駕駛室的高度因受內河航道橋梁高度限制,未大幅度提高,加上駕駛室仍設置在船體后部,所以駕駛室內船首前四五十米內都是視線盲區(qū),尤其是在空載航行時,船尾受機器和燃料等物的負重而壓得很低,駕駛員的視野受到影響。
下面是調查人員在調查這起事故時當事人的一段對話:
問:你當時有沒有發(fā)現(xiàn)這艘船?發(fā)現(xiàn)時與你船有多遠?
答:當時我發(fā)覺大約在前方300米有一團黑影,過了一會兒,黑影不知怎么不見了,這時剛好有一艘船與我船交會,我以為黑影就是這艘船,直到碰到這艘船才知道黑影是同方向的船,仍在我船前面,只不過我在駕駛室里看不到。
由此可以看出,夜間航行能見度不良,遠處看不清,近處正好是駕駛室駕駛員的盲區(qū)范圍,容易發(fā)生事故。
建議有關部門在設計、制造內河落艙機船舶(特別是大噸位船舶)時把駕駛室置在船首,這樣有利于駕駛員在航行時,隨時注意周圍環(huán)境和來船動態(tài),及時做出避碰行為,避免事故的發(fā)生,確保水上航運安全。










